機器兼容性測試

機器兼容性測試

機械安全法規由2009工業和貿易部修訂並公佈。 根據該規定,為生產目的而正確建立,維護和使用的機器不應在工作時危害人體健康和安全,寵物和物品。 上述法規規定了設計和生產階段應遵循的基本安全條件以及為了將這些機器投放市場而應遵循的合格評定程序。 它還描述了在指定認證機構進行合格評定研究時應考慮的標準。

該法規的先前版本不包括合格評定程序和模塊。 調整 第五部分題為符合性評估程序,部分完成機器的操作,通知機構,CE符合性標記包括機器的符合性評估程序。 因此,製造商必須執行法規中規定的一種合格評定程序,以證明機器的適用性。 如果機器未包含在法規附件中,則製造商根據法規附件中包含的機器生產中的內部控制執行合格評定過程。

符合本法規附錄中規定的EC符合性聲明且符合本法規CE認證標誌的機器應視為符合本法規的規定。

按照統一標準生產的機器被認為符合本標準涵蓋的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

在整合測試研究期間,考慮了許多國內外組織發布的現行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 根據企業的需求,我公司還在合格測試框架內進行機器合格測試。

同時,我們的組織,根據 TS EN ISO / IEC 17025 實驗和校準實驗室能力的一般條件標準,UAF 來自認證機構 已獲得認證並在此框架內提供服務。